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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景区扮孙悟空,游客热情投喂水果零食,吃成猪八戒,算工伤吗?
作者: 来源:腾讯网 发布时间:2021-05-08 09:44:00 浏览量:

孙悟空是家喻户晓的神话人物,小孩子都很喜欢。5月4日,河北邯郸太行五指山景区内,一男子扮演的孙悟空吸引了不少游客,游客和孩子们热情地拿出水果和零食投喂男子。工作人员表示,这是五一假期推出的节目,扮演者工作还是比较轻松的,上午工作2个半小时,下午工作3小时,游客少的话可以休息。

有网友评论道,这简直是最理想的工作啊,既能吃东西,还不用996,就是工作一个月以后,可能就从孙悟空变成猪八戒了,但也有网友担心,万一扮演者吃东西吃出毛病来该怎么办?游客需要承担责任吗?

吃出毛病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,一种是投食的人明知道食物有问题,或者纯粹在食物里下毒,这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了,甚至还可能涉及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。

还有一种情况是食物本身不合格,但投食的人不知道,导致扮演者的健康出现了问题,这算意外,游客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。因为按照《民法典》1165条之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这里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,纯粹的善意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。

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14条的规定: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属于工伤。若是男子在扮演孙悟空期间吃了质量有问题的食物,影响到了健康,其所属公司需要承担部分责任。

类似的“神仙工作”还有很多,在安徽芜湖,有一群90后产品检测师,上班时不做别的事情,一直在吃零食,平均每天要吃十多种零食,在吃的过程中鉴定零食的质量。一名员工表示,这份工作真的是痛并快乐着,能免费吃美食还能拿到工资,但在半年时间内,自己就已经胖了十多斤了。在工作过程中吃胖了,能算工伤吗?

所谓的工伤,指的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,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是职业病。虽然这些试吃员们长胖是为了工作,但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,胖只是一种生理状态而已,不算伤害事故,更不算职业病,人们不喜欢自己变胖,主要是因为我们正处于一个以瘦为美的时代,所以难以被认定为工伤。

举例来说,长期挖煤矿的工人,容易患上尘肺病,疾病和工作本身有一定的关系,这属于工伤。领导指派某个员工去银行办事,结果在去银行的过程中,遇到了车祸受到了伤害,这也属于工伤。

女性员工来了大姨妈,肚子很疼,像这种生理现象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和工作本身没有关系。但如果疼得太厉害,直接晕倒在了岗位上,那就可能被判定为工伤了。

但若是公司和员工事先签订了协议,承诺吃胖以后会给予适当的补偿,帮助他们恢复身材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
有人表示,部分人的肥胖,确实是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,公司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。就拿IT行业来说,长期坐在电脑前工作,有的时候一坐就是十多个小时,压根就没有机会去活动,这样一来,脂肪就在腹部、大腿处不断堆积着,在上夜班期间,有的人会吃夜宵缓解压力,这也会进一步加剧肥胖。

而根据相关机构的调查数据,肥胖的人,患上三高、脂肪肝、心血管疾病的概率,要比身材标准的人高出很多,甚至连猝死的风险也要更大一些。基于这些,需要把肥胖认定为工伤,才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。

但理想是丰满的,现实是骨感的,短时间内,这一构想不太可能变成现实。作为劳动者,我们只能尽量地保护自己,在工作之余,要多参加锻炼,要养成规律、健康的饮食习惯,让体重保持在合理健康的范畴内。

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新闻的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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