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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年前老工伤获赔83万

    发布时间:2009-11-05  浏览:

31年前老工伤获赔83万

        日前,在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,31前受工伤的农民孙某终于获得了83万元的赔偿金。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由村委会赔偿孙某伤残器械费、护理费、鉴定费、伤残赔偿金等总计83万元。

  31年前的1978年,怀柔区桥梓镇孙某在生产队劳动时被马车压伤,经医院诊断为腰椎粉碎性骨折和急性脊髓损伤,手术后保住性命,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需要永久服药。

因是工伤,当时的生产队每天为孙某记工分10分,年终按工分结账。随后,生产队解体,村委会每年补助孙某720元,其后随着物价上涨补助款也逐渐增加,到2008年为每年4000元。

但由于孙某长期瘫痪在床造成多种并发症,妻子要照顾他无法外出工作,一家人只能依靠补助款生活,而4000元生活费已经无法维持正常生活。孙某多次与村委会协商,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
今年6月,孙某向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,中心经审查后认定孙某符合援助条件,派司法助理员代理孙某书写诉状、搜集证据并出庭。最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由村委会赔偿孙某伤残器械费、护理费、鉴定费、伤残赔偿金等总计83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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