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德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数值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8-27 10:29:00 浏览量:
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数值的通知
宁劳险中心〔2018〕18号
各参保单位:
根据宁德市统计局《关于发布2017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》(宁统〔2018〕56号)文件,2017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(含劳务派遣工)年平均工资为68669元,月平均工资为5722元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对宁德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数值进行调整,自2018年7月1日起,宁德市工伤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调整为3433元,最高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7166元。
宁德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
2018年6月8日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ft22.com/jiaofei/8507.html
上一篇:关于调整我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
下一篇: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7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8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