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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病诊断证明书

作者:卫生部    发布时间:2013-03-30  浏览:

职业病诊断证明书

编号:

姓名

性别

身份证号码

用人单位名称

职业病危害接触史

诊断结论:

处理意见:

诊断医师: 诊断机构:

(签名) (公章)

年 月 日 年 月 日

注:如对本诊断结论有异议,可以在接到本证明书三十日内向 省(区、市)

市(区)卫生局申请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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