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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宁波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8-11-28  浏览:

关于公布宁波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依据的通知

甬人社发〔2018〕53号

各区县(市)人力社保局,“四区一岛”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我市市区统筹范围内的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计发以65578元为依据。各县(市)涉及的相关事项,按市、县(市)原规定办理。

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18年4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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