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在位置: 工伤赔偿法律网 > 工伤实务 > 工伤问答 > 正文
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,怎么缴纳工伤保险费?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12-17 10:41:00 浏览量:

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,怎么缴纳工伤保险费?


根据江苏省实施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办法第三十七条:职工(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)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,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。职工发生工伤,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

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ft22.com/ask/9985.html
上一篇:江苏省2020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?
下一篇:受工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?受工伤期间工资应怎么发?
维权团队更多>>
业务范围更多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