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机动车事故或者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,工伤保险待遇如何享受?
作者: 来源:上海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:2021-07-21 09:45:00 浏览量:
因机动车事故或者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,工伤保险待遇如何享受?
答: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,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。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,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。
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,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在获得第三人赔偿后,应当予以相应偿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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